1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持续保持全区疫情防控成果,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切实履行政府属地、行业监管、社会单位主体和家庭个人自我管理责任,特别是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行政村和社区“两委”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严防严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确保疫情防控全覆盖、无死角,全面打赢冬春季疫情防控主动仗。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近期,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和部分省市聚集性疫情,充分表明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防控任务艰巨繁重。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懈怠心理和厌战情绪,慎终如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巩固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严防疫情输入。要坚持“精准、科学、依法”工作原则,进一步细化入宁通道防控工作流程,强化入境人员排查管控,加强重点环节检测消毒,做到“人”“物”同防、闭环管理,确保精准有效管控。要加强解除隔离入境返宁人员管控,对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后入宁人员,在社区指导下严格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落实2次核酸检测措施,严防境外疫情输入。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非法出入境行为,坚决杜绝脱管漏管。要强化入宁通道管控,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宁人员,严格落实查验3天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措施;对国内低风险地区入宁人员,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措施,无异常者正常通行。要加大对区外通报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协查,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要严格防范货物输入风险,进一步加强入宁冷链食品等货品的消毒、检测、追溯管理,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承运、不得入库、不得销售。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防止疫情反弹。要全力抓好重点场所管控,紧盯公共场所、密闭空间、医院等重点区域,强化人员测温验码,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流程,精准有效落实防控措施。要切实抓好“四区”(社区、校区、园区、厂区)疫情防控,进一步强化防控技术指导和评估,分类做好健康管理。要全面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严格“三区两通道”设置和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切实降低院内感染风险。要严格发热门诊管理,及时发现并报告可疑情况,切实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要加强药店、个体诊所管理,药店销售治疗发热类药品需实名登记并及时报告,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要加强重点场所管控,所有公共场所一律实行入门佩戴口罩、测温验码和人数总量控制,减少人员聚集。要从严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重点加大农村地区聚集性活动管控,严格报备程序,从严从简控制人群聚集,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宁夏日报记者 周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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